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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届毕业生历年成绩平均绩点公示

2014年06月06日 00:00  点击:[]

1、请各位毕业生自行下载查看附件,核查历年成绩平均绩点,如有疑议,请于周一集中反馈至院办许老师处,电话6291130;

2、有辅修或二专的同学,绩点只计算本专业成绩,二专及辅修成绩不计算在内;

3、表格内以黄色标示的为欠费同学,不得参评卓越及隽良学位(欠费明细在附件内);

4、参评卓越及隽良学位条件:根据学生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,对本专业毕业总平均绩点排名前10%(含10%)的学生授予卓越学士学位;对本专业毕业总平均绩点排名前10%-30%(含30%)的学生授予隽良学士学位。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在校期间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中,获得全国一等奖(集体项目须排名第一)可直接授予卓越学士学位,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(集体项目须排名第一)可直接授予隽良学士学位。如有同学符合参评条件并尚未报送学院办公室,请于周一带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至院办,找院办张老师。地点:教学楼9#301

 下载:

 /online_edit/kedit/attached/file/20140606/20140606113557_93446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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