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2018年元旦、春节即将来临,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不要违反十个“严禁”的规定,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一、严禁违规组织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旅游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等活动;
二、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公务接待;
三、严禁违规发放或领取津贴、补贴、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;
四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不准利用电子红包、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;
五、严禁借“两节”之机跑官要官;
六、严禁违规“公车私用”或“私车公养”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;
七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
八、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;
九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组织、参加“一桌餐”等隐蔽吃喝活动等等;
十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设计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党委
2017年12月29日